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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
注重道德启蒙
品德修养犹如一个人的第二身份证,展示着一个人真正的形象。家长在学前阶段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的良好品德,对孩子的一生都将持续地产生重要而积极的影响。
案例
小区里,4岁的欣欣看到3岁半的豆豆在玩手推车,就跑过去说:“豆豆,给我玩一下!”“这是我的!”豆豆说着就推着小车往前走。欣欣情急之下,追过去推倒豆豆,把小车抢了过来。豆豆大哭起来,大叫:“我的推车!”
豆豆妈妈连忙过来安抚孩子:“把小推车给欣欣玩一会儿吧,小朋友之间要分享。”欣欣妈妈也拉住欣欣,把小推车从她手里夺了过来,生气地批评她:“你不能抢豆豆的小推车,更不能推倒豆豆!要好好玩好好说!快给豆豆道歉!”一边说,一边把推车还给豆豆,欣欣见状还想抢,被妈妈拉住打了一下,也大哭起来。
这样的情形很常见,豆豆常被妈妈教育要学会分享,而欣欣更多的是被要求和小朋友友好相处。面对两个小朋友之间发生的争执,两位妈妈也很无奈。
解析
从儿童道德认识的发展规律来看,幼儿会经历一个从无律走向他律的发展过程。所谓无律,是指孩子处于自我中心的发展阶段,因为不能将自己与外界区分开来,所以还不能很好地理解成人提出的道德要求。
所谓他律,是指孩子出于对家长的权威或其他某种外部约束力量的服从,遵守道德要求,但内心还缺少对道德要求的理解和诚服。一般来说,孩子在3岁左右开始道德萌芽,从无律走向他律,4-5岁处于他律期。
此外,2岁以后,孩子开始有了物权的意识,会强调某个东西是自己的,这是自我意识发展的一个重要表征,也是自尊、自爱以及其他诸多良好品格形成的生长点。家长需要给予恰当的肯定和保护,在此基础上再引导孩子尊重他人、学会商量、学会分享等。
在这个案例里,两位妈妈都敏感地发现了孩子的品德培养问题,但不知道如何更好地帮助孩子处理好与小朋友之间的争执。
两位妈妈的关注点都在孩子行为的结果上并给孩子的行为结果贴上道德与否的标签,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主要为说教式,特别是豆豆妈妈用“不会分享”的暗示,否定了孩子的物权意识。
这种做法,说明妈妈还不够了解三四岁这个年龄段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也就不能真正解决孩子遇到的问题。
家教指导
家长对孩子品德培养的关注点,更容易聚焦于孩子的行为结果,而忽略了孩子的内心世界,从而使教育变得简单粗暴。就学龄前阶段而言,家长需要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1.关注孩子的情感发展
幼儿时期,孩子的情感体验比观念认知更为基础,是根基性的。正因如此,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心地善良的人首要的一点就是爱人。对于幼儿来说,首要的是爱妈妈、爱家人,然后才可能爱身边其他的人和物,爱生长的地方,爱自己的国家。
激发孩子的爱,需要父母为孩子创造一个充满爱的家庭环境,让孩子在家庭中获得安全感、依恋感、信任感、成长感等的满足,这些情感体验是培育更高尚的道德情感的基础。
同时,父母需要带给孩子更多的正向的情绪、情感体验,对于孩子的不当行为(特别是第一次出现时),多一点儿耐心,倾听孩子的心声,在理解孩子、接纳孩子的基础上,进行行为引导。
2.关注孩子的习惯培养
幼儿时期的孩子,还不能真正理解道德要求,往往会根据外部的要求来行事。在这样的情况下,培养孩子好的行为习惯显得尤为重要。习惯的培养不是依靠说教,更多需要多次的亲身示范。
因此,家长的榜样作用是孩子形成良好习惯的前提。当孩子有了好的表现,家长可以用好的道德标签来肯定、鼓励孩子从而予以强化;当孩子的表现不好时,家长可以用对行为规则的学习来替代贴道德标签式的说教,更多地去教孩子具体应该怎么做。
在上面的案例中,“要分享”是豆豆妈妈道德标签式的说教。换一种做法,妈妈可以先安慰,帮助孩子走出情绪化(如“欣欣拿走了小推车,你心里很难受,是不是?”“你打算怎么办?”“需要妈妈帮忙吗?”“妈妈教你好不好?"),再引导孩子学习如何处理与他人的冲突,如物权表达(如“这是我的”“你需要经过我的同意才能拿走我的东西”),理解他人(如“你是真的特别想玩吗”),学会协商(如“如果你……我就同意”“我需要你……”),应对威胁和后果警示(如“我不怕你”“你这样做会被妈妈批评的”),寻求帮助(如“欣欣妈妈,欣欣……”),等等。在这个过程中,妈妈可以引导孩子如何在这个年龄段学习与人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