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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活动教你“依法带娃”|新时代文明实践之“家长学校”系列直播
发布时间:2022-05-20 11:03

2022年5月9日至5月15日是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提升家长依法教子、科学育儿能力,5月15日,新时代文明实践之“家长学校”系列直播—“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在广州市儿童活动中心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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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由广州市妇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主办,市儿童活动中心、市家庭教育促进会、广州市区融媒云平台“新花城”App、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花城+”App、信息时报微社区e家通联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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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由广州市家庭教育促进会常务副会长侯丽萍主持,现场邀请了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常务理事郑福明来到现场,与家长们一起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导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应当“教什么”和“怎么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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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现场,郑福明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解读,再次明确家庭教育概念。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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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家庭关系是家庭教育的基础。”郑福明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提出,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郑福明表示,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对子女有监护和教育职责。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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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可开展什么内容?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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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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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四)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四)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五)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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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拍摄 丨 胡瀛斌

文章排版丨黄金伟

文章审核丨侯丽萍、刘广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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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家庭教育促进会是由广州市妇女联合会主管,在广州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由热心家庭教育的专家、学者和媒体公益人士发起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受全社会监管的社会组织。本会注册资金3 0 万元,由广州高新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偿捐赠,专注于推进广州市家庭教育工作。

♥愿景: 致力于家庭和顺、学校和美、社区和谐。

♥使命: 通过搭建家庭、学校、社区多方沟通的平台,普及科学家庭教育方法,打造和谐亲子关系,促进青少年儿童的健康发展。

♥工作原则: 实事求是、创新、可复制、宜推广、参与式(1 5 字方针)。

 

广州市家庭教育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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