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9日至5月15日是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提升家长依法教子、科学育儿能力,5月15日,新时代文明实践之“家长学校”系列直播—“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在广州市儿童活动中心举行。
活动由广州市家庭教育促进会常务副会长侯丽萍主持,现场邀请了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常务理事郑福明来到现场,与家长们一起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导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应当“教什么”和“怎么教”。
直播现场,郑福明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解读,再次明确家庭教育概念。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良好的家庭关系是家庭教育的基础。”郑福明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提出,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郑福明表示,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对子女有监护和教育职责。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家庭教育可开展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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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拍摄 丨 胡瀛斌
文章排版丨黄金伟
文章审核丨侯丽萍、刘广球
广州市家庭教育促进会是由广州市妇女联合会主管,在广州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由热心家庭教育的专家、学者和媒体公益人士发起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受全社会监管的社会组织。本会注册资金3 0 万元,由广州高新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偿捐赠,专注于推进广州市家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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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家庭教育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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