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亮喜欢涂鸡,一开始在家里很多地方都留下了彩笔印,地板上、小书桌上、衣柜门上……妈妈再买彩笔的时候,给亮亮买了一个大大的画板。回到家,她给亮亮立了一条规矩:在画板上,亮亮可以随意涂画,但在画板之外,亮亮不可以再乱涂乱面。
从儿童的秩序感发展及其意义来看,顺从孩子的天性发展与给孩子立规矩并不是对立的。所谓秩序,通常是指通过时空形式所表现出的事物间的和谐统一的运动状态。秩序感则是人的生命对秩序的感受和追求。在胚胎期,胎儿对秩序就有了生物感应,怀孕的母亲情绪失调、身体不适会影响到子宫和谐的内环境,引起胎儿的躁动和不安。婴儿的秩序感从出生开始就日渐显露,会以喜、怒、哀、乐等基本情绪来表达对外界环境是否符合自身的生命节律的感知。1岁以后,婴儿开始关注外在事物的秩序形式、格局。比如,他们会对物品位置的变化特别敏感,如果他们熟悉的某个物件的摆放位置发生变化,会给他们带来不适,他们就会把物件放回原来的位置(他们认为应该放置的位置)。
随着幼儿秩序感的进一步发展,他们还会逐渐获得对人际秩序的感受和把握。比如,孩子能够感受家庭人际关系中的秩序,如知道家里谁说了算等。伴随着秩序感的发展,幼儿逐渐习得和家人、和周围的事物交往互动的原则。因此,我于在日常生活中是需要感受到规矩、规则的。不仅体现在物件整洁、卫生习惯方面,还包括人际交往礼节、家庭的待人接物等方面(如对老人的尊重、孝敬,家人之间的平等、关爱、互助等)。缺乏秩序感,孩子在家庭内外的关系处理中将会无所适从,出现混乱,进而变得 “无法无天”
案例中亮亮妈妈的做法,既满足了孩子自由涂画的需要,也帮助孩子确立了边界意识——自由有边界。采用类似的方法,父母是可以做到既给孩子自由的空间,又给孩子自由的边界。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需要为其建立规矩,所谓“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不同的规矩是遵循不同秩序的显性要求,对孩子来说,建立规矩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指导和保护。家长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在家庭中,父母要关注儿童对生活秩序、人际秩序的感受,确立一些规矩和纪律要求。生活秩序包括生活环境的洁净、生活物品的整理、作息时间的规定等;人际秩序包括家庭中的长幼有序、平等关爱等。幼儿需要学习对祖辈、父辈、同辈的基本态度,从中感受自己在家庭中的位置,这有助于孩子逐渐形成正确的自我认知。
孩子终究要走出家庭,进人社会,参与社会生活,这就需要从小开始培养他们的社会规则意识。比如,父母或许可以允许5岁的孩子在家里的沙发上蹦跳,但绝不可纵容孩子在公共场所的沙发上这么做,对孩子来说,他需要逐渐明白:都是沙发,为什么在这里可以蹦,但在那里就是不可以。5岁的孩子,可能还不能完全清晰地理解,但父母要在行为习惯上有明确的要求,要有明确、坚决的“不可以”的指令。
父母为幼儿立规矩,同时自己也要注意严守规矩。如果父母规定孩子每天看电视或看视频的时间不超过15分钟,但自己在家却一直拿着手机看,孩子在秩序感的建立上就会产生冲突。有的孩子会表达出来,要求父母不能再看手机,并用父母教导自己的理由来说理:“不能再看手机了,要保护眼睛!〞这时候,如果父母不理会孩子的表达或者敷衍了事,孩子对秩序感受的冲突就得不到解决,对看电视或看视频的规矩的内在认可会逐渐弱化。
来源丨人民教育出版社 家庭教育指导手册
图片来源丨网络
文章排版丨胡承锋
文章审核丨侯丽萍、刘锦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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